——计划出入境的申请人,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
随着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推广“在线在留申请系统”,通过委托具备申请取次资格的行政书士进行在留资格的申请,不仅可实现远程递交、无纸化操作,还能大幅节省时间和精力。申请人只需提供扫描件,无需亲自前往入管局,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。
不过,这一系统并非“万能钥匙”,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诸多限制与注意事项。尤其是当申请人计划短期出国时,必须特别留意申请时间与出入境安排的协调。

一、申请递交时,申请人必须“在日本国内”
这一点极其重要且常被忽视。
无论是本人使用在线系统提交申请,还是由行政书士代为操作,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身在日本国内。
一旦申请人已出境,即便通过行政书士,也无法提交任何更新或变更申请。入管局明确规定,所有申请的启动必须以“申请人当前在日”为前提。
二、关于“特例期间”——最迟为原在留期限届满日起2个月内
若更新或变更申请在在留卡到期的“一天前”成功提交受理,根据入管局的规定,申请人可在许可结果下达日或“原在留期限届满后2个月”之间的较早日期内合法停留。
例如,若在留卡有效期至7月10日,并于此前成功递交了更新申请,即使尚未获批,申请人也可合法停留至最迟9月10日(若许可更早下来,则以批准日为准)。
三、申请受理后是否可以出境?
原则上,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可以暂时出境,但以下几点务必注意:
1. 在留卡无“审查中”盖章
在窗口提交申请时,入管局通常会在在留卡背面加盖“在留期间更新(变更)审查中”的红色印章,作为临时有效的在留证明。而通过在线系统提交的申请,在留卡上不会出现此类盖章。
因此,若此时持已过期的在留卡出国,在返回前往航空公司柜台或边检时,可能会因缺乏更新状态的明显标识而被盘问,甚至影响登机或入境。
2. 必须携带“受理通知书”或受理编号邮件
为避免上述问题,出境时请务必随身携带入管局出具的“受理通知书”或“受理通知邮件”。这份文件可作为更新申请已被受理的正式凭证,用于向航空公司或入境审查人员说明当前处于审查中的状态。
3. 必须在“特例期间”内返回日本
特例期间的终点为在留期限届满后2个月或更新许可下达日,两者取较早者。一旦超过该期限仍未返回,即使更新许可已通过,也将因在留资格失效而无法再入境,只能重新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(COE)从头开始。
四、许可下达后人还在海外,无法领取新在留卡
若申请人在审查期间出境,而许可恰好在其海外期间下达,不回日本是无法领取新的在留卡的。
在留卡的领取方式有两种:
- 窗口领取: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具备资格的人员携带旧在留卡和许可通知,前往入管局窗口,当场交回旧卡并换发新卡;
- 邮寄领取:申请人或行政书士向指定发卡机构邮寄旧卡、照片、回邮信封等材料,待新卡寄回。
然而,如果申请人此时身在海外,两种方式均不可行:
入管局不允许他人代为领取;
卡片无法邮寄至日本以外地址。
即使行政书士代为协助处理,也无法绕过“申请人必须在日本”的基本前提。人在国外时无法领取新卡,将直接影响后续的出入境及在留状态的合法性。
五、窗口领取仍是最稳妥的方式
虽然邮寄方式在日常办理中看似更方便,但考虑到处理时间、突发出境需求,我们建议:
在收到许可通知后,申请人亲自前往入管局窗口提交旧在留卡,当场领取新卡。
结语
“在线在留申请系统”极大提升了在留手续的效率,尤其是在行政书士代理操作的情况下,更能确保资料规范、流程顺利。但系统虽便利,其使用的前提条件不可忽视:
- 申请人必须在日本境内递交申请;
- 即使申请已受理,出境也需合理安排返回时间,确保不超过特例期间;
- 许可下达后应优先选择窗口方式领取新卡,以确保后续手续顺利进行。
此外,对于熟悉IT操作的申请人,也可自行使用在线系统为自己及未成年子女提交更新或变更申请。但此操作需持有有效的个人番号卡(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)、读卡器,并能完成电子身份认证登录,建议在充分理解操作流程与使用条件后再行尝试。
